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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出要求

发布日期:2021-04-28 编辑整理:吉林省自考网 【字体:
转出要求
  1.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  2.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,考试成绩不得转出。
  3.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  4.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;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;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;
  5.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  6.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,不得转出。
  7.考生只可以转一次,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,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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